退款政策及換貨安排
除非是缺陷商品,本公司不接受商品的退貨及退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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缺陷商品的退貨
基於以下條件,可對商品進行退貨退款:
- 商品收貨期在7天內(以快遞送貨簽核記錄為準);
- 商品未經開封或使用(例如包裝膠紙被撕去); 及
- 本公司評估以確定商品為缺陷商品; 及
- 如有同型號商品,我們會安排換貨。
- 退回缺陷商品程序
- 電郵至info@psmallhk.com,列明有關訂單編號、商品編號、數量及退貨原因等或致電 852-2970 3033 預約安排。
- 在收到我們的確認電郵七個工作天內將,帶同有關缺陷商品及附上該電郵,到 PS GRPUP 辦公室
(地址: 北角英皇道338號華懋交易廣場2期12樓01-06室)換取相同型號貨品。如無相同型號貨品作退換時,我們會在收到缺陷商品後安排退款。
- 退款及時間
請留意在退款之前,我們必須核實相關退貨。所有非缺陷商品將不獲退款。當有關商品被確認為有缺陷商品,我們將發出電郵確認退款。退款時所有原購買金額(扣除運費後-如有)將退還至顧客用來購買缺陷商品的帳戶上。